一、月度優秀員工之星評選標準(9月)
1、工作積極主動,任勞任怨;
2、評選月度內,無任何遲到、早退和曠工,從未出現等待下班等消極行為;
3、公司交辦的事務能積極想辦法完成,從未推辭和開脫個人責任;
4、評選月度內從未受過公司任何的行政處分;
5、在卓達公司連續工作時間在3個月以上的非試用期員工。
評選人數:1人
評選規則:公推公選,員工人手一票,每票上可自由推舉1人,但這1人必須符合上述評選標準。
最后得票數最多的獲得本月員工之星稱號,同時給予適當獎勵
若得票數相同時,公司高層可以各行使1票否決票。
獎勵標準:獎現金200元,當月績效加5分.并張榜公示(照片與業績展示),若連續三月均被評為員工之星的,工資晉升一級。
二、月度服務之星(9月)
1、工作熱情,從不拒絕他人的工作請求;
2、工作準時,常常因工作提前上班或延遲下班,從無個人怨言;
3、工作期間從無任何個人是非和流言,對客戶任何的問題都有處理建議或方案;
4、評選月度內無任何的員工或客戶投訴;
5、在卓達公司連續工作時間在2個月以上的員工。
評選人數:1人
評選規則:公推公選,員工人手一票,每票上可自由推舉1人,但這1人必須符合上述評選標準。
最后得票數最多的獲得本月服務之星稱號,同時給予適當獎勵
若得票數相同時,公司高層可以各行使1票否決票。
獎勵標準:獎現金200元,當月績效加5分.并張榜公示(照片與事跡展示),若連續三月均被評為服務之星的,工資晉升一級。
三、若一人同時獲得員工之星與服務之星稱號的,則將兩項獎勵相加來合并執行。